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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垃圾处理“邻避”问题,让垃圾焚烧项目落地不再难
“村收集—镇转运—县处理”,这是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解决农村垃圾问题的普遍模式。然而在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问题上,因担心环境卫生问题,不管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居民,均反对将其建在自己居住地的周边,导致在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问题上存在不同程度的“邻避问题”。
“广东省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在选址建设中,大部分都遇到过不同程度的‘邻避’问题,部分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建设,有些至今仍未完成选址。”广东省人大环资委主任陈耀光指出,“十二五”期间,广东省有16个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未能按期完成,其中10个项目未开工,6个项目正在建设中,只能结转到“十三五”期间继续建设。
今年9月和10月,广东省人大环资委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等单位组成调研组赴汕头、湛江、茂名等地实地调研,就发现很多地方因为“邻避”问题,垃圾处理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建设。
但推动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,却是广东面临的一项刻不容缓的工程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广东居民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达10万吨,且每年仍以2%速度增长,增量很快。同时,历史上形成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还寄存了大量垃圾,存量巨大。
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广东省居民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,而填埋不仅面临污染问题,更为严峻的是很多地方已经无地可埋,许多垃圾填埋场因为垃圾量过大,都提前封场。要解决垃圾围城问题,今后需要逐步向以焚烧为主、生化处理和卫生填埋为辅的格局转变。根据广东初步规划,今后将按8∶2的比例建设垃圾焚烧厂和卫生填埋场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广东省规划建设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共计71个(含“十二五”结转项目数),任重道远。
规范垃圾处理设施选址,对运行管理也做出明确规定
为化解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过程中遇到的“邻避”问题,《决定》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平稳顺利进行提供了立法引领和保障。
《决定》明确了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公益性,强调选址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同时突出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的科学性和公正性,规定要坚持规划先行、区域统筹、联建共享、环境保护,加强规划引导,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。
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服务多个区域的,《决定》规定,选址时可以由所服务的区域分别确定一个备选选址方案,然后进行备选选址方案比选。确定备选选址方案和备选选址方案比选应当科学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通过论证会、听证会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,充分听取周边居民、专家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。
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,回馈垃圾处理设施周边居民
位于佛山的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,主要处理南海区的生活垃圾,园区早年也曾受到周边村民的反对。为了化解矛盾,园区除了给周边的村民铺设公路、带来节日慰问外,还向周边居民优先提供一些低技术含量的岗位,解决其生计问题,真真正正地使其感受到园区是“好邻居、好伙伴”,使“邻避”转变成“邻利”,实现了多年来环保投诉为零的好成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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